在七一、六四之前,又在四一以先,但在三二五之後;
如此時間之中,一切都太早,又太遲。
有甚麼,拜山時再說吧!
誰知,若要等到清明、重陽,甚或身後,
一切都已經太遲。
若然去到那時我還有一絲記憶,
想起自己曾許過拜山時再說的承諾,
那份遲延之感也許還能得到缺乏中的補償。
哈貝馬斯不是說好要溝通的嗎?
縱然這意志和需要多少仍是有理說不清,
甚或在分裂的主體性中,洪席耶的歧義更顯實在,敎人神往。
在散失、妥協、恩待之關係中,
至少,思考開始了,無休止往返穿梭過去與現今。
三三一,由清晨至夜晚,
哥哥的幽靈回來了,
鋭意重新佔據整個城市空間,
印證一切還未被平整,
一切還停在過去,
一切沉冤待雪。
城市之謎,每年在這一天都像元宵一樣成了佳節。
回憶使我們起勁地唱著有心人。
我們都在懷念著故人,
其實,他也早已化成我們自身。
是誰在愚弄誰?
當我們意覺愚弄的來臨,不也是迎上智慧的訪尋?
你說我活在過去,沉在緬懷,戀殖又無能,
我卻只能說,過去才是我的靈魂。
也許,我們都只許戀殖而不許解殖,
只容得下肉身,打散著靈魂。
我們急著安撫,郤沒想起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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