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
【離家出走】
其實已經是一個月前的事,我一家大細都看了口碑極佳的《玩轉腦朋友》。半個月前,親友共聚,家長們又大談電影中的感動位這裏那裏。我猜想,一般家長對電影的解讀是,孩子情緒多多,他們看過後,獲得了共同的語言,以方便界定他或她當下的情緒狀況。小孩發脾氣,他/她腦內的Anger阿燥作主控制總部了。席上,幾乎沒有家長說自己的子女是Joy阿樂的。
上述的應用當然很符合港人看戲的口胃,因為方便易用。用得對錯,理解正確與否,不太重要。若說《玩轉腦朋友》情緒之互動與複雜是有千萬個可能的話,那種再深一層的討論,便不知從何說起。我猜也沒有幾多人深究。畢竟都是一齣戲,買票買娛樂之上添小小反省,已是一部叫座猛片。
我對《玩轉腦朋友》前段和大團圓結局後的人貓狗皆有大腦總部是收貨的,因為實在十分討好。但對韋妮離家出走被視為一種災難,我卻看得心裏一寒。
一直不敢跟身邊的家長和朋友說我心寒的所在,害怕弄得興致勃勃大談有續集時便一定捧場的他們沒趣。直至有一次與友人談及時,分享大家原來都曾有過離家出走的想法,我才釋懷,盡吐一下心中情。
離家出走,what a big deal!韋妮的離家出走過程,我看得想拍手掌。十一歲的小女孩,知道怎樣用信用卡訂車票,又懂得巴士站所在,情節擴大一點,不就是《天才少年的奇妙旅程》嗎?小孩少年心中有想追尋和守護的事物,而這些多是在成長中由好心的家庭所扼殺掉的。有時我會想,我們這一輩是否老來還能寫出甚麼動人可愛的《童年回憶》、《童年的消逝》,甚至《柏林童年》等東西?
有點兒說大了似的!
有關離家出走的情節,放在香港將直接被理解為反叛或不該的脈絡裏看,不無精神分裂的效果。官員買電視廣告頻道,天天告訴我們香港是我家。我們對家的界限,其實沒有整個香港那麼大。有想像到這樣大的人,應該都是基層家庭的小孩,因為他們的家居實在太小,小得不能活動,那家門以外才是一個可伸展的地方。這裏不無令人感傷之處。
街道換成了商場,我們其實與韋妮的離家出走想像也變得十萬八千里般遙遠。要乘巴士離開香港這個家的邊界嗎?請去某某大商場買票,然後到樓下大堂吧!由一密室通往另一密室,中間經過冷冰冰令人感冒的商場,這樣的離家出走,一點走到外頭的風景也沒有,也沒有白天黑夜的光暗分明。悽涼,不知從何說起,因它更像一所長明燈開著的精神病院。
香港,家不成家。二三十年前,小孩少年都是周街走的。日常活動範圍可以是一個區,甚至一個九龍半島。我記得自己不足十歲時,生活範圍可以由九龍城去到尖沙嘴。按著今天的準則,我大概經常離家出走,因為我不時會離開父母視線範圍。那時候要找個電話打也不容易。況且有錢打電話,不如買東西吃掉更好吧。
出走,總是一個主題,引發許多書寫創作。小孩少年離家出走,要脫離及追尋的也不會少。至少,比起許多人每天呻吟叫喊想離開這個家不成家的香港,韋妮的離家出走在內容和深度上都豐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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