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新紮師兄:頂天立地自由人】




英國藝術家Antony Gormley的裝置藝術Event Horizon(香港取名為「視界 香港」)近日來到香港展出。一共有31座裸人(Naked men)雕塑分別竪立在中西區各大小建築物頂樓及街道上。據Gormley所說,他「希望透過『視界 香港』鼓勵香港重新思索,引領大家以一個更廣泛的角度去思考人性及我們身處的地方」。[1]

我適逢上周到過中環,看見設置在皇后像廣場內的裸人雕塑。我站在約有六呎多接近七呎高用鐵打造的「裸人」旁,與之相距約一米之遙。大概是當了師兄後,現在站立的姿勢都比較正直,以至可以減輕因長期站立而對雙腳的勞損。就在站著的時候,有一對老年人經過,男的指指我,又指指我身旁的裸人雕塑,向身邊的女士表示,他們站立的姿勢很相似哦!我聽著,心想Gormley希望香港能更廣泛地去思考人性及身處的地方,難道其意思也包含在裸人站立的姿勢上面?

特立而行:
誠然,站立要比行走辛苦,因為它不是靜止不動,而是更集中地依靠腳跟著地承托起全身;站立時身體為要達至平衡,雙腿的肌肉也就更加緊張。雙足站立停駐在一個人來人往的鬧市中,本身就是與城市的節拍格格不入。而當一個活生生的我,跟那尊冷冰冰的裸人一樣地出現在大街之上時,我們的遭遇,可能跟後來有市民投訴裸人「阻街」而被地政用上三隻鐵馬圍著無異。我所不明白的是,何以阻街是由地政總署處理,而非食環署跟進執法?是否食環跟進的話,便會派遣幾名職員圍著裸人站著,然後要拉要鎖押上豬籠車?

據說,直立行走是人與別的靈長類動物其中一大分別,這樣空出了的一雙手,得以發展出許許多多文明工藝來。若果由四腳爬爬到直立而行是一種優良的進化過程,連帶我們的腦袋也變得發達過人的話,我們也不應忽略,食腦的人生同樣想出許多詭計來自欺欺人、作奸犯科,令雙足直立而行這最根本地感應大地和意覺自己是人類這文明里程碑也視而不見。其實頂天立地,不就是始於當刻嗎?

隨著科技的發展,人漸漸遺忘了這種獨特生存動作對自身的意義;甚至我們會把直立而行這運動以工種來分類,遂把它界定為低下與次等,例子有速遞、售貨員、侍應、傳單派遞、保安等。他們佔本地勞動人口沒有一百萬都有幾十萬。按著中環價值對藝術品的審美判斷為阻街這標準而言,那標誌著文明之啟的一刻,原來都是微不足道,是阻住地球轉。

保安員和一眾底層工作勞動者,都是經常將自己隱身於人前來嚐透苦悶滋味的專業人士。藉著裸人阻街事件,我們可以推進一點地說,當我們一旦被你、我、她或他發現時,我們原來都是可以隨時被整理、移動和消滅的;命運跟小販一樣,靠著雙手自力更新而不獲尊重,反倒以市容及阻路為理由而被推入死角,予以取締。難道我們的文明進程,不能在發展雙手弄出巧工之時,也不忘雙足直立而行同樣會成就美好未來,對社會作出同等重要的貢獻嗎?若社會群體像一個身子,那身子便有不同的肢體,彼此配搭,方能成事,相得益彰;若互較高低,根本就只是笑話一樁,不值誇耀。

非關淫穢:
望著裸人及看有關裸人的新聞,我不知道我們是否真的變得文明進步了。因為市民對裸人的投訴至今有兩類:一是上文提及的阻街,二是置於樓頂上的雕塑被誤以為有人要跳樓自殺。這喚起我對早前由前進進劇團公演的《石頭與金子》中的一幕記憶,那屋村保安不斷看見有人跳樓與負責看屍的情節,突然重現眼前。據報導,警方在過去兩周共接獲約三十宗市民報案,表示懷疑有人站在樓頂準備自殺。我好奇的不是有人報案,因為我懷疑真的有多少人會留意城市中有是次公共裝置藝術的進行。我好奇的是,為何只有三十宗報案紀錄。這是否表明了某種冷漠的蔓延?又或是我們的工作令我們無暇抬起頭看看不斷變幻的天色?會不會是,我們的視界只有手上的流動屏幕,而無視廣闊的天空早已萎縮了大片?

不論原因為何,視而不見,或選擇性地見到某物然後判斷它是阻街與否,已成了生活在城市中的本能機制。然而有趣的是,那惹人「期待」的畫面至今尚未發生:延至今天,好像仍未聽到有人像對待以前也曾展現於城市中的「新人」(New Man,由已故英國藝術家Dame Elisabeth Frink1995年在某商場展出的裸體男性銅像)般,向淫穢及不雅審裁處投訴,指裸人為淫穢及不雅物品。生硬死板過時落伍的淫審條例,要令各個裸人穿上褲子應沒有甚麼難度,這或許可說成是裸體雕塑在這城應有的衣著規定(dress code),以示對「主流傳統文化」的尊重。但如同保安一樣,穿著制服形同身份定型,一下子便失去了自己。身子賣給了數十元的時薪以外,頓時成為甚麼也不是的實Q[2]。這種失去自由正是最反藝術的。昔日始祖阿當,因偷吃了分別善惡樹——又稱智慧樹的果子,立時能辨善惡、獲得智慧,知道自己赤身露體,便找上葉子遮蔽身體,及後上帝為他宰牲口,以皮代葉。細看原典,記載那時天起了涼風,天氣入秋進冬,人的智慧其時發生,用樹葉編作衣服,免得著涼。然而樹葉大概不夠耐用,故上帝憐愛世人,以皮裘取代,形同母親為兒子添衣一樣。若果真的如是,裸體與否,便非關道德。至少,它不一定要每每跟道德掛勾,然後直送淫審處。人的自由,不只在穿與不穿衣上。自由所至,也能講究穿著甚麼。說到這裏,忽然想起友人曾有一問:女實Q可否穿連身裙?這問,妙哉!因為在保安行頭,陽剛氣盛,性別想像也只有男,而女生其實也要跟著男轉。因此,穿裙一問,趨向裸人,帶來對自由的想像。


[1] https://www.britishcouncil.hk/EventHorizon-project-chi
[2] 馬智恆導演有一妙說,指香港稱保安員為「實Q」確實絕透,既表達了這工作如何包含僵硬的實質,且又略帶對城市Q畸的反映。


(文章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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